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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

  一、专业背景及概况

  1、人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系统掌握法学知识,能够适应当代中国法治国家建设和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法学专业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包括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企业法务人员,基层群众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法律工作者等。

  2、毕业去向。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务员考试的,可在行政机关、检察院、法院、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就业。未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务员考试的,可在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团组织等单位从事法务、行政管理、办公室文职等工作。

  二、专业特色与优势

  拥有一支梯队整齐、职称和年龄结构合理的专业教师队伍。自有专职教师19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7人,获博士学位3人。绝大部分专业教师拥有法律职业资格,其中8位专业教师在温州多家知名律师事务所任兼职律师,是一支“双师型”特征明显的教研与实务并重的优秀教学团队。同时还从温州大学法学院、公检法机关、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特聘多名优秀专家担任兼职教师。

  重视实践教学是本专业本科教学的特色。为了加强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训练,大量开展专业见习、模拟审判、旁听审判、法律诊所服务、法律社会服务等专业实践活动。其中 “法律移动超市”志愿服务项目和“一元微法律”公益创业项目等法律社会服务活动已成为颇具盛名的品牌专业实践活动,前者曾获“温州市新青年下乡优秀实践队”、“温州市青年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项目大赛创新计划优秀奖”、“温州大学‘50小时义工制’品牌服务项目”、“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新青年下乡优秀实践团队”等荣誉和称号,后者曾获“第二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银奖”。“中国教育在线”、“中华慈善新闻网”、“浙江在线”、“浙江教育频道”、“温州电视台”和“温州网”等媒体,均对“法律移动超市”等做过新闻报道和专题采访。为了确保了校外实践环节富有成效,在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政府部门、律师事务所等50余家单位建立了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特色鲜明的培养机制和模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与好评。历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远高于全国平均通过率,15级和16级的通过率分别为39.72%和41.03%。参加浙江省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的成绩在浙江省30多所高校中位于前列,自2014年赛事开办以来共获得一等奖1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10项。近两年就业率达到92%以上,从事与法律相关的职业比例达到85%。2018年高校就业质量调查系统反馈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好评率高达98.6%。2017年在武书连中国独立学院法学排行榜中排名第10。

  三、专业主要课程

  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四、专业人才培养要求

  学生通过四年的系统学习,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基本技能和素质,熟悉我国基本法律制度和法律规定,掌握法学论文写作、法律文书写作、案例研究的方法,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为从事法律及相关职业活动打下坚实的理论、能力和素质基础。

  五、专业建设成果

  本专业为温州大学瓯江学院重点建设专业,是国家级知识产权温州维权中心中国(温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合作单位,近三年喜获12项温州大学教学改革课题立项和16项瓯江学院教学改革课题立项,《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课程为瓯江学院精品课程和温州大学精品课程,《民法》、《国际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等课程为瓯江学院重点课程,刘芸、王晗、曹可亮等老师荣获浙江省教学技能奖、温州大学校级教学技能奖、瓯江学院院级优秀奖等教学大奖。

  六、实习实践基地

  为了给师生提供“零距离”的实践教学服务,法学专业十分重视校内实习实践基地的建设,已经建成了设备先进、功能齐全、管理规范的法学专业校内实践实训中心。为了给社会提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服务,为了给师生提供“零距离”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实践教学服务,深化与温州市瓯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校地合作,在校内实践实训中心内合作共建了温州市瓯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高教园派出庭。在高校内设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派出庭的做法在全国具有示范效应,其建设和运行引起了学界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人社部、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等单位的领导多次来派出庭考察。由于成绩斐然,“温州市高教园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处实践教育基地”获2019年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

  本专业也非常重视校外实习实践基地的建设,在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政府部门、律师事务所等50余家单位建立了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这些单位主要包括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温州市公安局、温州市司法局、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温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温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温州仲裁委员会、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汇街道办事处、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温州市瓯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温州市洞头区司法局、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浙江光嘉瑞成律师事务所、上海浩信(温州)律师事务所、浙江诚鼎律师事务所、浙江和乐律师事务所、浙江光平宇律师事务所、浙江光高品律师事务所、温州市瓯飞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温州市中小企业促进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