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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政策
★我院2015年招生政策★
发表时间:2015-05-21 流览量:次 分享到:

政策一:确保考生一专业志愿录取

    投档到瓯江学院的浙江省考生,确保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其中,理科考生填报工商管理类、土木工程需超过省定二批分数线30分),中英合作建筑学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验班)按计划录满为止,其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验班)超计划报考学生默认录取在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转专业优先考虑)。

 

政策二:成绩优秀可升入温州大学

    相应专业每年选拔近2%成绩优秀的二年级学生到温州大学本部学习,享受同等待遇,毕业后颁发温州大学毕业文凭和授予温州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政策三:可再次选择专业的机会多

   每位学生进校后有四次转专业申请机会(第一学期末开始);大类招生专业,学习一年后选择专业,缓解专业选择的压力。

 

政策四:出国深造的平台广机会多

    学院积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与英国密德萨斯大学、韩国湖南大学、韩国朝鲜大学、韩国大真大学等开展合作,提高国际交流合作水平;瓯江学子还可以享受温州大学的国际合作办学资源。国际化的教学环境,优良的求学氛围,可以让你充分拓宽国际视野,感受兼容开放的文化精神,享受到国际化教育的教学服务。

 

▲咨询方式:

招生热线:0577—86689999招生网址:http://www.ojc.zj.cn/zs

   微信公众平台      官方咨询QQ群

在线咨询:登陆http://www.ojc.zj.cn/zs/10561806/GuestBook.aspx进行在线留言。

巡回咨询:6—7月份在浙江省内各主要城市举行巡回现场咨询,详情请关注招生网最新动态信息。

现场咨询:浙江省第二批志愿填报期间(文理科为7月中旬、设计学类为六月下旬),在校内及省内部分地区设立现场咨询点,安排志愿填报专家答疑解惑,面对面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建议。

学校地址: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北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