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招生政策
招生政策
★我院2016年招生政策★
发表时间:2016-06-24 流览量:次 分享到:

 

 

招生政策一:成绩优秀升本部

相应专业每年选拔近2%成绩优秀的二年级学生到温州大学本部学习,享受同等待遇,毕业后颁发温州大学毕业文凭和授予温州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招生政策二:专业转换可确保

学生在校期间共有四次转专业申请机会;浙江省新生未按高考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可以确保转入第一专业志愿填报的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实验班除外)。

▲咨询方式:


招生热线:0577—86689999招生网址:http://www.ojc.zj.cn/zs

 

微信公众平台官方咨询QQ群                        (浙江省)官方咨询QQ群                        (外省市)

 


在线咨询:登陆http://www.ojc.zj.cn/zs/10561806/GuestBook.aspx进行在线留言。

巡回咨询:6—7月份在浙江省内各主要城市举行巡回现场咨询,详情请关注招生网最新动态信息。

现场咨询:浙江省第二批志愿填报期间(文理科为7月17日-7月25日、设计学类为6月23日-6月27日),在校内及省内部分地区设立现场咨询点,安排志愿填报专家答疑解惑,面对面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建议。

学校咨询现场: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北校区8-207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