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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政策
★我院2017年招生政策★
发表时间:2017-07-13 流览量:次 分享到:

招生政策一:成绩优秀升温大
    相应专业每年选拔近2%成绩优秀的二年级学生到温州大学本部学习,享受同等待遇,毕业后颁发温州大学毕业文凭和授予温州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招生政策二:卓越新生有奖励
    学院设立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被我院录取的浙江省普通类一段且排名在我院前列的新生。其中,第1名到第10名奖金额为5万元/人;第11名到第30名奖金额为2万元/人。

招生政策三:专业转换可确保
    浙江省普通类考生高考成绩超二段分数线35分(含),入学可以确保转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实验班、土木工程创客实验班除外);被我院录取的其余考生,在校期间共有4次转专业申请机会。

招生政策四:国际交流多元化
    学院与美国休斯顿大学、英国密德萨斯大学、法国雷恩高商学院、韩国朝鲜大学、台湾大同大学、SAF海外学习基金会等开展深入合作交流,瓯江学子还能享受温州大学的国际合作办学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