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考试招生政策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有关要求,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为选拔适合我校培养目标的优质学生,作为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院校,现根据学院自愿原则进行2023年“三位一体”招生候选专业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专业要求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专业要符合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目标,结合学院自身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培养需要,所申报的专业应可以通过科学的测试(面试)体现学生的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
2022年已参加和有意向参加2023年“三位一体”招生的新专业均需重新申报。申报的专业(类)名称需严格对应2023年招生专业(类)的名称。
二、申报时间和材料递交方式
申报截止时间至2022年11月22日,请将《温州理工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招生专业申报表》纸质材料送交滨海校区行政楼B713招生与就业处(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372503551@qq.com 。联系人:吴老师 655311(虚拟网)/ 0577-86697939、777939(办公室内线)。
三、其他说明
1.2023年“三位一体”招生由学校层面建立专家小组,负责报考考生资格审查、出题和评委工作。
2.申报成功后,所属二级学院需加大该专业“三位一体”招生宣传力度。
温州理工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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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年11月